节奏越来越快,工作越来越忙,选择结婚当妈妈的北京人越来越少。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本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2005年北京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为28.83岁。
比2000年平均生育年龄提高了1.5岁左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0.68,即每100个育龄妇女,总共只生养了68个儿女。与2000年相比,2005年北京育龄妇女生育模式有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峰值生育年龄提高,生育高峰年龄段更加分散和平均生育年龄明显提高上。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分析北京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得出结论:2000年,全市育龄妇女峰值生育年龄为25岁,五年后即提高到27岁。2005年北京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为28.83岁,与2000年的27.24岁相比,提高了1.5岁。记者了解到,1974年以前,北京育龄妇女生育水平高于更替水平,总和生育率在2.6以上。也就是说,当时每个育龄妇女一生中平均会生育2.6个孩子。转折点出现在1974年。从这一年起,北京的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722。自1974年以后的三十多年中,北京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一直低于更替水平。到了2005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0.68。
人口专家告诉记者,生育水平及出生人口规模的变动,是北京未来城市规模、政策分析和规划的重要依据。虽然北京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长期低于更替水平,但随着1978年至1982年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生育高峰年龄,加上2003年7月北京颁布新的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允许双独生子女家庭生第二胎。“双独”放开后,一旦生育水平大幅度回升,不仅对全市人口结构、规模产生影响,与之相联系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也迎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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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和生育率是指假定一批同期出生的妇女按照一组特定的分年龄组生育率度过整个育龄期,并且在期间无一死亡(即都能活到育龄期结束)的话,那么平均每名妇女将会生育的孩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