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广播影视文艺创作充分满足观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在贯彻“三贴近”原则的同时,遏制低俗化倾向?这个问题成为近日召开的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上的热点话题。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表示,2007年,广电系统将把净化荧屏视频、坚决抵制低俗之风作为宣传管理重点,加强对法制类、娱乐类特别是选秀类节目的管理,确保健康向上、有益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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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刚刚过去的2006年,广播影视文艺创作坚持“三贴近”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文化,着力推出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的精品。其中,电影电视剧坚持以现实题材创作为重点,关注基层,深入群众,重视抓好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农村题材、青少年题材和少数民族题材影视创作,效果良好。
“在推进大众媒体与艺术创作贴近广大群众的同时,要避免媚俗的倾向。”王太华说,目前,部分广播影视节目还存在低俗之风,选秀节目过多、过乱,部分选秀节目细节低俗。为此,广电系统将强化节目规划、播出审查、收听收看,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建立规范监管标准,奖罚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坚决制止广播电视节目中存在的格调低下的问题,坚决制止盲目单纯追求收视率、收听率而不顾社会影响的做法。将严格执行广播影视节目播出标准,重点加强对法制类、娱乐类特别是选秀类节目的管理,限制此类节目数量,提高质量,有度有节。
与会者认为,选秀类节目本身没有过错,这其中有好的作品,如《感动中国》,也是“选秀”,但赢得的是人心,留下的是品性的闪光;当这类节目既有品质保障又能科学运营时,还会成为叫得响的文化产业。但是当从媒体、节目制作者到观众,都只盯着“明星化”带来的广告收入、利润所得、耀眼光环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迷失在“皇帝新衣”堆出的城堡里,在让节目低端化的同时,也造成了观众群体的盲从。文化学者、影视工作者林旭东说,“选秀节目类型本身,没有过错,但当这类节目铺天盖地的时候,就需要关注了。”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徐馨转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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