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晓理实习生鲁洁佳)敲诈人时还随身带本《刑法》,当面翻给被害人看:“你看,你刚刚收购的手机是偷来的赃物,你明知是赃物还买,就是收购赃物罪,是要判3年刑的。”昨日,骗子张尧等3人因抢劫罪,被江岸区法院各处有期徒刑3年至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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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街头‘卖’模具手机,生意一直不好,一个月都难得有个人上当,我就想到了一个新方法:低价卖真手机,再让同伙冒充稽查搞敲诈。”张尧向办案警官交待说。
张尧、阳忠汉、汤小林3人做过一段时间的二手手机生意,认识了些客户,去年6月22日上午10时许,张尧给客户刘某打电话,说是有10余部二手手机要卖,让刘某带足钱。刘某二话没说就来到了汉口后湖乡石桥村一家私人旅社,以1800元的价钱买下了张尧手中两部几乎全新的手机。
刚刚交易完毕,阳忠汉、汤小林等4人(另两人另处)破门而入,晃了晃手中的“稽查证”,说是刘某涉嫌收赃,长相斯文的汤小林从包里掏出一本《刑法》,翻到第312条,念出声来:“收购赃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几人要求罚款1万元私了,哪知刘某不买账,坚持要报警。几人变了脸,威胁殴打刘某,抢走其身上的银行卡,逼迫其说出密码后,在附近银行取款5000元逃离现场。
刘某报警后,张尧等3人先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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