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森周年祭日,墓地已重修一新,千余洪门徒众,赴万国公墓大行祭祀。
祭拜搞得很隆重,整整进行了大半天。闫夫人和大小姐闫意筋疲力尽回到闫公馆,已是午后。刚刚落座,就有人报常啸天到府。
尽管闫森临终要置常啸天于死地,但他复出之后,对这位前老大的家眷,可以说是凡事周到、无微不至,母女俩对他甚为感激,赶紧起身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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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啸天风尘仆仆走进来。
闫意刚刚哭过父亲,眼睛还红红的,以一贯的样子,半抬眼帘羞羞答答地看着常啸天。她一直称他做常大哥。她想起了早上母亲对她说的一番话:“阿意,娘一向很疼你,当初你爹要把你许配给常啸天,我看出你不愿意,一直帮你拖延这件事。现在想来,真是大错特错!如果早早招了啸天进门做婿,钱朗就不会乘虚而入,害了你爹的性命。现在,娘越来越觉得,你爹真的很有眼光,啸天不光接替了你爹的职位,而且还是我们的大恩人!娘问你,如果现在重提这件婚事,你意下如何?”
闫意当时目光呆滞,她很清楚,闫家只有她这样一个女儿,常啸天从钱朗手中将她们母子救出,又对她们以礼相待,要报答这种大恩大德,以身相许是惟一的办法。自己青梅竹马的恋情,注定要随家中的巨大变故,无疾而终。闫意沉默良久点头作答,她分明听到母亲舒了一口气,自己却怎么也忍不住落下泪来。
此刻,坐在这个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男人面前,闫意心如撞鹿,常啸天高声说什么,她一句也听不进去,只是感觉他要走,下意识地又起身送行。站起身来,她才发现常啸天还带来了一个人,一个自己此刻最不想见的人,阿三!
阿三今天衣着显得格外整齐,手腕上的护套被一件皮衣盖得严严实实,领口居然扎了一条围巾,一副着意打扮的样子。闫意知道这其中含义,不由得心中大痛,勉强点了一下头,走了出去。
阿三被常啸天调去北平已经三个多月,赶在闫森的祭日回来,刚才在墓地人太多,也没顾上和闫意相见。现在一看见心上人离开,急不可待地追了上去:“阿意!”
冬天的花园光秃秃的,和阿三再次相对,闫意心比天寒。她知道,自己是要和他说个清楚了:“三哥,我想好了,我要嫁常大哥。”
“为什么?为什么要改变主意?”
“是我不好,你可以骂我,也可以恨我!忘了我,再去找个比我更好的女子。”
“可是……”
“你什么时候走,北平很冷吧?多穿些衣服!一切小心!”
闫意快速说完,像只受了惊的小兔,急忙溜走了。只剩阿三傻傻地站在原地,自言自语道:“可是,阿意,为什么不听我把话说完,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转眼到了春节。
大年初一,常啸天率一群手下来闫府拜年。闫夫人设宴招待。她很想趁了今天,和常啸天提出婚事。常啸天与富家小姐的一段情史,她也略有耳闻,派人打听到那小姐家并不同意,而且在常啸天出事之后,已经将女孩送往国外。闫夫人觉得时机已到,自信以闫家的家世和女儿的样貌,常啸天一定会欣然同意。她叫人把常啸天请到书房。
常啸天进门,后面又跟进阿三。闫夫人见了嗔道:“阿三,你先出去,我有话想和啸天单独说。”
常啸天抬手制止:“闫夫人别急,先听我说个好消息,我在淮海路上弄下一块地皮,准备辟成全上海最大的游乐场。”
闫夫人点头赞道:“你们年轻人,新鲜点子多,做起事来有冲劲,洪门这些个生意,早就该交到你们手上了。”
常啸天拉过阿三:“我准备把这个游乐场,交给阿三打理。”第[1][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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