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啸天卧房。
一支红梅映在窗上,娇艳欲滴。惠若雪静立在卧房窗前,鹅黄色的丝质睡袍上,宽大的袖子褪下去,露出一截雪白浑圆的小臂来。人至中年,她略略有些丰腴,但腰肢依然柔美。回头望着床上的常啸天,发自内心地笑着,圆圆的脸上现出两个大大的笑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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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笑什么?”常啸天睁开眼,不解地问。
惠若雪没回答,却拉开套间房门,向外吩咐道:“花园梅花开了,剪下几支放到我和先生的房里来。”
她的声音充满了女主人的自豪。结婚十六年,终于在家里和丈夫住进了一间房!
她走回来理理常啸天的枕头:“我笑你和小康睡觉的姿势,简直是一模一样,都是歪了头,右手举过枕头。”
常啸天哼了一声,又闭上眼睛。在他心中,对二儿子和他共有的一些父子特征,从来不以为然。在他的潜意识中,仍在固执地觉得,小康未必是他的儿子。因为他那与生俱来的闪闪烁烁的眼神,和他常啸天相去甚远。
“说真的,啸天,你把我们娘儿俩在重庆一扔就是四年半,现在好不容易一家团聚了,你也该在康儿身上多用些心。”
“他不是进了圣约翰吗?”常啸天开始穿衣服。
惠若雪帮他系扣子,瞅了丈夫脸色道:“康儿需要的是你这个爹,你多和他亲近些嘛!不是我亲生的儿子我说好,康儿也很乖,只不过是你这个当爹的太严厉,叫他从小就吓怕了。阿健像他这样大,早就开着车揣着支票在香港满世界跑了,康儿有什么?”
“他怎么能和小健比?他从小到大长进过吗?不是仗了我这个爹的财势,他读得了大学吗?要我对他好,行!先让他在学校给我拿点成绩来!我不求他像阿健一般样样第一,至少,也不能总是丢常家的脸!你不要太宠着他,自古纨绔少伟男!”
惠若雪咬着牙,不再吭声。用人敲门送梅入室,置于床头,颜色冷艳,竟如血般夺目,刺痛着女主人的眼。
常小健一路小跑着下楼,老用人们争着问候:
“大少爷早!”
“大少爷回来了,昨晚到家的?”
“大少爷可长高了!”
新来的用人也在窃窃议论:
“噢!这个就是大少爷呀?”
“原来大少爷也长得这么俊。”
……
白色精钢门缓缓开启,常小健跑出常公馆大门。晨跑,已经是他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刚跑了出百十米,就看见一个皮装青年,伸着长腿,靠在街对面的路灯下。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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