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车辆接触痕 提取监控器录像 走访周边单位———
本报讯上月6日,因对一起交通事故心存疑点,事故死者家属在马连道茶城路口跪寻目击证人的一幕让很多市民还记忆犹新。经调查取证,宣武交通支队的三项证据让事故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2006年12月4日上午,在马连道茶城路口,一辆水泥罐车由西向南右转弯时与一骑车男子相撞,致使该男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对办案民警初步确定的“事故发生前,死者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骑车,应负一定事故责任”心存疑点,于是在2006年12月6日,胸前挂上大牌子,在事发路口跪求所谓的“目击者”。
警方于12月7日在多家新闻媒体刊登了寻求目击证人的启事,并多方开展取证工作,同时耐心安抚死者家属。
经取证,办案民警掌握了三项主要证据,证明了“骑车人逆行发生事故”的事实:一是宣武交通支队事故科专门请公安技侦部门对事故车辆的接触痕迹进行了比对鉴定;二是提取了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器录像;三是办案民警走访了周边20余家单位,得到了三名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词。
据此,警方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水泥罐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当事双方对此次事故责任认定无任何异议,且都愿意让民警做民事调解。
记者今天了解到,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事故肇事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正在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