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二日电 (记者于立霄) 十二日北京警方统一部署,从现在起每年挑选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各两件组织警察参加旁听,普通民警每年至少进法院旁听一次庭审,参与办案的刑侦、治安、预审、法制等部门高层警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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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治安总队、刑侦总队等三十个直属北京市公安部门的一百五十余名执法警察旁听了东城法院审理的涉嫌诈骗案件,由此启动了今年执法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法制教育培训活动。
一位警官旁听后表示,每个警官都可能与行政诉讼发生关系,让警官在一个真实具体的行政诉讼过程中亲身体会一下,对他们学会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有一定帮助。
走出法庭后,一位刘姓警官深感触动:“警察执法办案中不规范的问题会在庭审中暴露出来,有的执法问题还会影响法院的裁判结果。今天亲身感受一次,就理解了违法办案带来的危害性,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记者了解到,北京警方新近规定,负责承办庭审案件的派出所、执法办案队的主办民警,负责审理该案的预审部门民警、负责审核该案的法制部门民警必须到庭参加旁听,做到谁办案,谁旁听。
为避免旁听流于形式,走过场,警方要求办案民警旁听后要结合调查或侦查取证、执法办案程序等环节,对比案件庭审情况写出书面的办案自评。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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