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仇兆燕)由于违反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未标明促销活动的时间、且促销商品标注不清,华宇时尚购物中心被市商务局批评,并要求责令整改。
昨日下午,市商务局举行了2007年首次促销行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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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问题明显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同该店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及核实,并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商务局表示,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全市商业零售企业,要认真落实《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促销行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文明促销活动。商务局还再次重申了对于促销返券的态度:“提倡明折明扣,不提倡返券促销,特别严禁搞虚构价格的返券促销活动。”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管理办法》规定: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零售商应当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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