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承诺高额利息向他人集资办厂,亏损无法交代外逃养蜂,哪知乘火车时被捉获。本月4日,潼南县桂林镇人陈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潼南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潼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有关人士透露,今年50多岁的陈某,从1995年开始经营潼南县原双江二机厂,生意一度红火,多次被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 |
企业倒闭,存款人天天上门讨债,陈悄悄逃走。2004年,讨债人向县公安局报案。警方经过调查,认定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逃未果,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06年11月21日,陈某在成都开往昆明的火车上被乘警发现,随即被抓获移送潼南警方。
陈某交代,近5年时间里,他先后逃到青海、内蒙古、四川等地,开食店、歌厅,甚至四处流动养蜜蜂。
目前,通过拍卖陈某厂房,还有170余万元存款未追回。(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熊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