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经过长达4年自由恋爱,冲破家庭阻力才走到一起的小夫妻,在女儿刚刚2岁时,跑到法院闹起了离婚。谁是谁非,夫妻搬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故事版本,让审理此案的法官难断真伪。 妻子:家庭暴力让我怕
2006年11月8日,1个20出头的女子走进法院立案庭。
2006年4月,丈夫对其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打了她十几个耳光,并且把她的耳膜打穿孔。王某表示:“我们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申请法院给予审批离婚。因为我无工作、无房,无条件抚养小孩,申请小孩由我丈夫抚养,财产依法分割。”
法官在看完这女子的诉状后,静静地问道:“你不需要再想想了吗?孩子才两岁?”“不,我已经下定决心了!”王某一脸坚决地说道。 丈夫:都是网络惹的祸
5天后,一个满脸倦色的男子走进了承办该案的法官办公室。这名男子自称姓张,是5天前出现在法院立案大厅的女子的丈夫。张某表示,他和妻子在1999年认识,从相识到相爱,约4年之久。最初妻子的父母极力反对两人在一起,是爱情的力量和婚姻的缘分使妻子冲破了家庭的束缚。
张某称,导致两人婚姻关系恶化的罪魁祸首是网络。自从妻子迷上上网后,就一直沉浸在其中,开始的时候是在家中利用宽带上网。可后来妻子放着家里的网络不用却跑到网吧里去上网,而且一上网就玩到深夜12点。张某表示,他对妻子实施暴力是因妻子王某离家出走时不顾家中无人,将2岁的女儿一人丢在家中。 法院:夫妻仍有感情
1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妻子王某表示坚决要求离婚,她认为丈夫不能像管囚犯一样管着她。而丈夫张某则坚决不同意离婚。他表示:“我们是自由恋爱,老婆是我自己找的,我很在乎她,很爱她。”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婚前婚后感情较好,导致纠纷的发生是双方在生活中缺少必要的交流和沟通,加之丈夫在发生纠纷时常实施暴力,致使夫妻感情受到伤害。只要双方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相互尊重,加强夫妻感情培养,双方关系是能够改善并重新和好的。据此,依法判决二人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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