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4日,首届东亚峰会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意味着本地区又诞生了一个新的合作对话平台。
不过,这与最初的设想却有几点不同:首先,根据原先的设想,东亚峰会是在10+3领导人会议基础上的一个提升,后来则演变为在领导人会议之外的另一个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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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出现最终形态与当初设想的这些距离,显然跟这样一个事实有关,即本地区内外的澳、新、印目睹地区一体化的积极势头,热切希望跻身于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之内。另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是日本等国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将地区内外别的“民主”国家拉入东亚峰会。这样一来,在一些国家的考虑中,共同体建设被势力均衡的目的所取代或稀释,这就或多或少使后来召开的东亚峰会有些变味。
中国对于本地区的各种合作,一向持积极的态度,所采取的方针,一是尊重东盟的主导作用和倾向性意见,同意了东盟就东亚峰会成员资格所确定的三项标准,照顾了东盟希望在其成员国召开东亚峰会的愿望。二是对于凡是有利于发展地区合作的设想和主张,中国通常都持开放的态度。因此,尽管东亚峰会后来的演变与当初的设想有所偏离,但本着推进东亚合作的精神,中国仍然支持召开东亚峰会,使其成为区域合作中一个新平台。
不过,从合作的一般规律来看,国家越多,合作的难度也越大。到目前为止,东亚峰会的定位如何、将来在哪些具体的领域开展合作、机制如何建设等,都并不很清楚。同时,以多大的范围共同致力于建设一个自由贸易区,也存在着“13国”和“16国”两种构想。
“13国”构想是在东盟10+3(中日韩)的框架下提出的。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向当年召开的10+3领导人会议提议签署东亚自由贸易协定。在2004年11月召开的东盟10+3经济部长会议上,中国建议展开东亚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并获得了通过。此后,由中方牵头的可行性研究班子在去年8月向东盟10+3经济部长会议提出了报告。“16国”构想则是由日本提出的。去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在其全球经济战略中提出了一个包括16国的“东亚一揽子经济合作协定构想”(东盟+日中韩+澳新印)。其范围与目前东亚峰会的参与国范围相一致,并希望在2008年开始就此进行谈判,争取在2010年结束谈判。以上二者都属于中期构想,需要在有关国家间逐渐达成共识。
笔者个人观察,对中国来说,10+3合作是东亚区域合作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主渠道,东亚峰会是有益补充。在即将召开的第2届东亚峰会上,中方将在峰会初步确定的能源、禽流感、金融、教育、减灾五大重点领域提出原则倡议,推动东亚峰会为东亚合作进程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任晓)专题:温家宝出席东亚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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