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佘子微 记者 吕宁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后,市委出台了《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1月11日,市政协党组受市委委托,召开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座谈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28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
据了解,为了让市委《实施意见》具有可操作性,不久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市委《实施意见》进行分解,提出了18项重要举措和分工,并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
汪正生强调,要把贯彻市委《实施意见》同贯彻结合2004年颁发的《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一并落实;要切实组织好市政协的政治协商,抓好政协协商议政中提出意见的办理落实反馈,提高政治协商成效;要进一步拓展政协民主监督渠道,市有关党政部门和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要加强联系合作,努力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要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把涉及南京长远发展的问题主动提供给政协进行参政议政,注重采纳吸收政协参政议政的意见、建议;要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保障。
座谈会上,市有关部委办局的负责同志表示,市政协党组召开的贯彻市委《实施意见》座谈会很及时,也很有必要。通过这次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中央《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的理解,必将促进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蒋裕德主持座谈会。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徐纪根、吕庆继、俞明,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陈五一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