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劭彦)下月起,个人购汇年度总额将由2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只要在总额以内,凭身份证就能在银行购买外汇,用不着再提交各种证明材料,或是受单笔购汇限额的限制。这对出国留学、旅游以及经营外贸的个人可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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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日前公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所带来的变化。新规将从2月1日施行。
凭身份证就能结汇
据悉,根据新规定,所有境内公民,都可以向银行买卖外汇,包括孩子在内。不仅购汇人群拓展,购汇手续也更加便利。今后境内外个人结汇将改用年度总额管理,年度结汇总额同样为5万美元(包括等值的欧元和其他外汇)。根据即将废止的相关规定,个人在从事对外贸易时,一次性结汇等值1万美元以上,就需要提供交易单据供银行审核。而新的规定施行后,在年度总额内凭身份证就能结汇。
此外,《细则》还允许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用于直接或委托进出口项下的外汇收付及结汇,且无论金额大小都可以凭真实贸易单据办理。
《实施细则》还首次写入了个体工商户在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出口时的收、付汇方法。由于以个人名义直接从事外贸还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问题,目前大多数业者采用的是委托、挂靠其他公司的方式,这也有助于他们经营的规范和发展。
境外金融产品
个人还不能直接买
新规施行后,个人结售汇除几种例外情况外,都将通过联网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以杜绝重复购汇、分拆结汇等规避管理的行为。由于“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包含在上述例外当中,用双币卡在境外消费,将不计入购汇年度总额。
此外《细则》中规定,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也就是说,境内个人还是不能直接投资境外金融产品。
部分问题尚待细化
不过,由于有16项规定将随新办法的施行而同时废止,银行在一些具体问题的操作上也还存有疑问。
例如,按照原有规定,自费出境学习人员,如果购汇金额超过年度总额,又不能提供学费、生活费证明材料的,可以按出境时间半年以下等值5000美元,半年(含)以上等值8000美元为限购汇。但原有规定即将废止,新的《实施细则》中却没有规定无法提供证明时的处置方法。
又比如,《实施细则》中不再区分现钞户和现汇户,但银行有设置的自由。那么银行会不会设置,并实行不同的价格?此外,根据现有的境内居民投资B股的相关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在银行开立的B股保证金账户为现汇账户,银行在将境内居民个人外币现钞存款划转到B股保证金账户时,要办理钞转汇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费用。银行QDII的规定中,也有“涉及钞转汇的,参照B股有关规定办理”的条款。那么新规执行后还需不需要钞转汇?
我市一家银行国业部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但正式的文件尚未拿到。操作上的一些问题估计要等市外管局对规定作进一步的细化,以及总行的指导性文件下发后才能最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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