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日),涉嫌和其弟弟同谋雇凶杀害丈夫的深圳女子张少红,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再次受审。在法庭上,张少红仍然否认自己参与雇凶杀夫,死者李少波的家属提出186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案情回放嫌犯涉嫌多次雇凶杀夫
检察机关指控:38岁的张少红因与丈夫李少波关系不睦,多次被打,遂与其弟张辉然密谋雇凶杀掉李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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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潘金强通过其老乡找到了蔡卫槟(已处死刑)和罗金海(已判刑)实施杀人计划。1998年10月29日上午7时许,由罗金海骑摩托车载蔡卫槟,由蔡卫槟持枪朝停车在幼儿园旁边坐于驾驶室的李少波开了一枪,迅即逃离。李少波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11月9日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张少红、张辉然以及中间人潘金强、杀手蔡卫槟等人逮捕。后张辉然和潘金强全盘翻供,称整件事张少红不知情,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不得不释放了张少红。后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张辉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潘金强被判处无期徒刑,蔡卫槟则被处以死刑。后经死者家属上访、申诉,检察机关多次提审潘金强,潘最终交代张辉然曾通过看守所一名杂工与其串谋翻供,并许诺给他20万元。今年6月,张少红因涉嫌故意杀人再一次被抓获。
庭审直击张少红仍否认雇凶杀夫
昨日庭审时,检察官出示了潘国全做笔录时的录像,证明警方并未对其刑讯逼供。检察官还出示了两名和重要证人潘金强同仓犯人的供述,一名犯人证明在与潘金强闲聊时,潘称是张少红姐弟俩要他雇凶杀人的。另一犯人则作证称,当时看见潘金强收到了涉嫌密谋串供的纸条。
受害人李少波的年迈的父母和6个子女提出了186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其律师认为,如果张少红没有雇凶,起初其弟弟张辉然和潘金强出于人情常理,也不可能将她拉入案子中来。何况事发后张少红反应异常,延迟时间前往医院,导致手术单是别人签字;到了医院后还要丈夫的家属和其弟弟打欠条借医药费……相关证人证言也证明张少红有参与雇凶杀人,张少红的行为情节恶劣,且没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在辩论时,张少红仍然坚持称她没有雇凶杀夫。她说证人的证言一会说她雇凶,一会又推翻口供,这样的证言不能成为指控她的证据。至于延迟去医院的问题,她说司机来接她的时候,她只是洗了口脸就出发了,没有耽误时间。到了医院以后,她没有说不肯医治李少波,虽然找其弟弟借钱的事存在,但是没有叫李的父母打欠条。
昨日的庭审后,李少波的父母一度情绪激动,在法庭上拿着儿子的照片大骂张少红,声泪俱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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