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场由每吨5645元下调为5425元
本报讯(记者王向华)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陕西省物价局1月13日下午发出通知:降低我省汽油价格,下调后的价格自2007年1月14日零时起执行。
具体为: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等的汽油(标准品“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下同)出厂价格每吨由5200元调整为4980元,每吨下调220元。
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每吨降低220元。即西安市场由每吨5645元调整为每吨5425元(每公升4.07元),中北部价区执行西安市场价格,陕南价区由每吨5725元调整为每吨5505元(每公升4.13元)。汽油具体零售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零售中准价格基础上,上下8%的幅度内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在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按照本价区实际零售价格倒扣批零差率制定,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未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按照本价区实际零售价格倒扣批零差率和短途运杂费制定,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短途运杂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此外,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牶1的比价关系相应下调。
陕西省汽油零售中准价格表
价 区单位 90#汽油(标准品) 93#汽油 97#汽油
中北部价区 元/吨 54255751 6076
(西安、宝鸡、 元/升 4.074.31 4.56
咸阳、渭南、
铜川、延安、
榆林、杨凌)
陕南价区 元/吨 55055835 6166
(汉中、安康、 元/升 4.134.38 4.63
商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