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牟女士的妹妹在市区某大型超市购买的一包煎饼,才出厂20余天就发霉、长毛了。10日,牟女士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投诉,经调解,牟女士得到“双倍返还”。
去年12月28日,牟女士的妹妹在某大型超市买了煎饼等礼品,到医院探望刚做完手术的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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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9时许,市工商局芝罘分局执法人员专程到牟女士家中受理了投诉。执法人员在检查完包装袋后,确认煎饼已发霉变质,当场填写了投诉受理表。随即到售货超市核实情况,超市经理解释说:这批煎饼是批量进的散货,后做成小包装上架出售,可能是受潮等缘故才发霉的。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该超市所进这批煎饼现已断货,依据有关法律,仅凭一包煎饼“保质期内”即发霉变质的依据,尚不能判明超市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当日12时许,牟女士得到超市给付的6.08元的“双倍返还”。记者 纪殿国 通讯员 杨波 刘辉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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