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先
近几年来,一些城市街头巷尾的旧家电回收、销售业悄然兴起。经营者大多三五人结伴而行,他们在自行车(三轮车)的龙头架上挂着“回收旧电视机、旧电脑、旧洗衣机、旧收录机、旧空调机、旧电风扇”等牌子,据知情者说,操此行当,生意不错,赚钱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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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家用电器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进入家庭的,按正常使用寿命10-15年计算,从2003年起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电冰箱年均报废量达400万台,洗衣机、电视机年均报废量分别达500万台,此外还有大量空调器和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脑等家电及电子产品。一些淘汰的旧家电,对城乡一些低收入家庭来说颇具吸引力。
但是目前这些旧家电回收、销售业主几乎均是无照经营,他们流动性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利用农民对旧家电市场行情不清楚而漫天要价,还有一些不法商贩将回收的旧家电稍作包装,也不管电器线路是否有问题就投放市场。家住鄂州市城区的汪某花了470元钱,在旧货市场买回一台松下旧彩电,回家后接通电源开机调试,效果一般。没多久,该电视机就只有声音没有图像,经行家鉴定,这是一台到了使用年限的旧货,是从日本走私过来的“洋垃圾”,无法修复,而且由于相关规定不全,经营者几乎不用承担对“二手家电”售后服务的义务。消费者买了劣货投诉无门,徒呼上当!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旧家电回收、销售市场的管理。使有旧家电的家庭变废为宝,既让经营者有赚头,也要保证一些经济不宽裕的家庭,买到价格便宜、可以放心使用的旧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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