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媒体记者采写湖南郴州的舆论监督报道,不但有可能得到“舆论监督奖”,还有可能被授予郴州市“荣誉市民”称号。这是记者12日从湖南省郴州市委了解到的新信息。
要求政府接受舆论监督
1月11日,中共郴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向所辖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单位等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设立“舆论监督奖”,“专门奖励主动把舆论监督线索交给郴州调查处理或通过舆论监督对郴州工作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中央、省级媒体记者”。
| |
这份文件要求郴州各级党委、政府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转来的舆论监督线索,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派专人核实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对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将落实整改的情况向有关媒体通报。“严禁对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利的媒体记者进行刁难、阻挠或打击报复”。
市委书记称支持新闻工作记者从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包括从事舆论监督报道的记者在内,“对促进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记者”,市委宣传部建议郴州市政府授予其“荣誉市民”的称号。
郴州市委书记葛洪元表示,媒体的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主流媒体在作正面报道的同时,对社会丑恶现象加以披露非常必要,对一个地方发展很重要。郴州市委、市政府支持设立“舆论监督奖”,其意在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明的态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工作。
去年郴州新闻猛料不断
新华每日电讯昨日发表评论表示,“奖励舆论监督”,听起来总是有点别扭。对媒体来说,创造一个“适合”舆论监督的环境,比“奖励”舆论监督更重要。
评论指出,2006年的郴州,算是个新闻“高发地”。可惜,官场地震,是外省媒体率先披露:“碧利斯”导致的洪灾,隶属郴州的资兴涉嫌瞒报死亡人数,又要劳中央媒体千里迢迢赶去揭露。这回出台“监督新规”,专门奖励的仍是“中央、省级媒体”。恐怕若再出了类似事件,即便当地官员很大度地要“颁奖”,最熟悉郴州情况的本地传媒,大约只能旁观人家来“领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