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辉)从1月14日零时起,我省汽油价格下调,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每吨降低220元,即西安市场由每吨5645元调整为每吨5425元,中北部价区执行西安市场价格,陕南价区由每吨5725元调为每吨5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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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汽油价格的通知》要求,省物价局经研究,决定降低我省汽油价格,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等的汽油(标准品“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出厂价格每吨由5200元调整为4980元,每吨下调220元。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所属炼油厂生产的汽油出厂价格,仍按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执行。
汽油具体零售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零售中准价基础上,上下8%的幅度内安排。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有关规定相应下调。
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行为将严肃查处,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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