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月13日专电(记者章磊)因向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公司长期拖欠保险金一事,海南万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名员工被公司停岗、停职、停薪。12日下午,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恢复14名员工的工作并向员工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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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万骏物业公司吴士轩、谢强、余华锦等14名员工接到公司停岗、停职、停薪书面通知,原因是他们把公司拖欠保险金一事告到省劳动仲裁委。通知还称,若他们“再闹事”,公司将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该公司还将替员工说话的工会主席、副总经理雷淑清免去副总经理职务。
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在接到14名员工投诉后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后认为,这些员工只是向劳动部门反映了被拖欠保险问题,反映的事实存在,海南万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的做法,是打击报复员工行为。
接到《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万骏物业公司恢复了雷淑清的副总经理职务,给14名员工补发了工资。同时,遭到停职的其他员工也接到了书面的复工、复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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