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高峰又到了。不久前召开的教育部、财政部八部委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上透露,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495万,比去年增加82万,毕业生就业压力继续加大。为此,联席会议确定将2007年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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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走出校门、踏上社会的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就业时面对招聘广告,签订劳动合同,洽谈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而某些企业和单位正是利用大学毕业生没有社会经验,在这些环节设置陷阱,损害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警惕一虚假广告———引诱求职者上当
虚饰岗位是求职者遭遇的虚假广告中的一种,即用好听的新名词、新概念包装岗位,将其吹得天花乱坠,实际上就是让你去推销产品、做秘书等等。除了这种骗人的手法外,还有高薪诱惑陷阱。允诺付给你高出期望的薪酬,等到你上岗后做起来,才发现那高薪只是空中楼阁,因为你的业绩根本达不到他规定的高薪起点。
专家支招:信息不对称是毕业生求职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毕业生求职要克服急于求成的焦躁情绪,最好选择由学校、当地教育、人事等政府部门举办的专场招聘会,学校和这些部门信誉好,还可以帮助毕业生把好第一道关。
警惕二招聘收费———名目多防不胜防
国家劳动和人事等有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对于员工的培训费用,应当从企业成本中支出。有些企业和公司置国家规定于不顾,巧立名目向应聘者收取费用,就是因为许多毕业生不了解国家这些规定。
专家支招:防范择业骗局,首先要摆正心态。大学生就业,实际上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奉献才华、收获成长的工作,有自信的人才能够从容应对。要把企业的发展和自己将要做的工作放在首位,把利益放在次位,这样就不会轻易陷入骗局。
警惕三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动力
大多数企业对新职工都要求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这是正常的,是劳动法律法规许可的。但有些公司却不签劳动合同先试用,等到试用期满后,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求职毕业生变成了他们的廉价劳动力。还有的企业非法延长试用期,他们利用大学生不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找出种种理由,延长试用期,以获取廉价劳动力。
专家支招:在进入试用期前,要多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多向老师和已经就业的师哥师姐取经,尽可能多地了解相关企业的信息,防患于未然。即使在试用期间遇到了这种情况,也不要忍让退缩,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警惕四不公条约———口头承诺不兑现
专家支招:签约是一件慎重的事情。毕业生在求职时必须清楚,所有的口头承诺都是无效的,也不可能完全兑现。一定要按照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把双方口头商谈的内容全部写进协议,签约前还应反复检查,保证协议内容无歧义和遗漏。要敢于向企业提问,认真了解企业的情况,充分论证后再签约。必要时,毕业生还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业生应确定职业生涯规划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中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核心问题是定位。能不能准确定位,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对自己的了解,二是对用人单位的了解。一个毕业生,只要树立了个人阶段性的、或长远的人生目标,他就会对自己的才能、特长、爱好有充分的估计和定位,就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选择、去追求,以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而不是一味地跟风。
任占中主任提醒求职毕业生,不要过分看重起薪。希望起薪高、工作稳定无可非议,但主要的问题是要看是否与自己未来的发展挂钩,是否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相吻合,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工作,对它没有兴趣,那么将来是不可能干得好、干到底的。
据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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