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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上接第一版)基础建设继续加强,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根据“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的实际,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以党政干部为重点,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坚持对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在培训中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和考验干部。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做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水平。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教育。提倡多学点哲学。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

  ——围绕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国家主要法律法规的培训。把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生动教材,把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需要的能力培训,加强以群众路线为重点的工作方法培训,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引导干部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头脑,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开展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广大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三、以党政干部为重点,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党政干部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处理利益关系、务实创新等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治国理政的党政干部队伍。

  1.领导干部。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认真抓好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累计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大力促进在职自学。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厅局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左右。突出抓好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保证完成规定的脱产进修任务,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宏观决策、驾驭全局、综合协调的能力。

  中央根据需要适时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就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集中研讨。每年安排500名左右省部级在职干部、3000名左右厅局级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加大县(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培训力度。2006年至2007年,开展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每年安排1100名左右县(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参加上述5所干部院校的脱产培训。继续做好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工作,每年选派40名省部级领导干部、80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到军事院校参加培训。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军队中、高级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参加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脱产进修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认真抓好教育培训。

  2.后备干部。继续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通过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等措施,帮助他们尽快健康成长。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每3年至少安排他们参加一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的培训。每年安排300名左右省部级后备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对培训后备干部的有关班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派人跟班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和跟踪考察。

  3.基层干部。充分利用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和远程教育等渠道,加大以乡镇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干部、以街道干部为主体的城市基层干部和以中小企事业单位干部为主体的企事业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的目标,加强城市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强企事业基层干部培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4.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的同时,对女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教育,引导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本领;对党外干部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提高他们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和合作共事的本领。注意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中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中央有关部门要继续举办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训班。中央党校要继续办好新疆班、西藏班等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社会主义学院要认真开展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在选调学员和举办有关班次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5.其他公务员。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开展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其他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学习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规划政法系统公务员培训,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制度,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抓好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对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以及事业单位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干部的培训,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强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等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适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及能力的培训。重点抓好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员的教育培训,抓紧培训企业所急需的战略规划、自主创新、资本运作、企业党建等方面的人才,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作出统一安排,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培训任务。继续抓好适应性短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工商管理培训的质量。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400名左右、后备人员400名左右,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的脱产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培训的作用。引导各级各类企业把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保证必要的投入,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大力开展促进企业发展的自主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培训机制。

  (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尊重特点、鼓励创新,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遵循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爱国精神、科学精神、探索精神和团队精神的教育,抓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适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人事)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作出统一安排,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学术组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工作。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400名左右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继续实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每年为西部地区培养300名左右专业技术骨干。人事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30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级研修班。中央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新闻宣传系统的骨干、7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到中央党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研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好本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的培养,确保5年内将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轮训一遍。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以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员,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中央组织部会同人事部等有关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分步实施。

  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协调推进不同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不同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发展。中央组织部要根据不同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及特点,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在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中,重点安排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干部参加培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要办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干部培训班。东部地区要加大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合作力度,继续做好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鼓励开展其他各类对口培训。继续在政策和经费上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给予倾斜。

  优化整合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整合力度,对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培训机构,予以重点扶持;对办学特色不够明显,规模比较小的培训机构,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对不具备办学能力或布局、结构不合理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组和调整。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坚持以境内培训为主,发挥境外培训的补充作用。根据我国国情,干部培训应主要依托国内培训机构进行。为适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通过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帮助广大干部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提高能力。认真落实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更有成效的方针,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从严掌握、择优安排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境外培训目标,切实增强境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先安排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以国外名牌大学、著名企业和研究机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境外培训渠道。科学设置培训项目,着力改进培训方式,突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题培训。境外培训可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外事、引智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境外培训工作程序,严格境外培训纪律,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控制培训规模,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费出境旅游等违纪行为。引导学员既要虚心学习国外先进的东西,又要注意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做到趋利避害。

  五、加强基础建设,为干部教育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

  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

  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积极开展网络培训。各地区要加大对本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投入力度,注重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办学实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

  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切实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和规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数量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干部教育培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实施“干部教育师资培养计划”,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炼、业务交流、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方式加强对教师的培养,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国外著名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参加教育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市(地)、县(市)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的培训,5年内将骨干教师轮训一遍。努力改善专职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适当提高专职教师的待遇。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和需求,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考核、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授课。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

  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框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建设。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要根据各自的培训任务和资源优势,规划课程建设,开发一批各具特色的课程。

  稳步推进教材建设。按照立足全局、协调各方、总体设计、分步推进的要求,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一纲多本、编审分开,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要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每年遴选和推荐若干种优秀干部培训教材。各地区各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可以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

  (四)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各地区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确保重要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一)创新培训模式

  适应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需要,积极推进培训模式的创新,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在职自学等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方式,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多样化的途径。加强培训需求分析,科学设置培训班次,不断完善课程设计和培训内容。根据干部学习培训的特点,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积极开展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把教育培训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创新培训管理方法,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培训考核措施,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水平。

  (二)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逐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的办学方针、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市(地)党校、行政学院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对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对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培训质量,也要开展评估。

  (三)加强制度建设

  以《干部教育条例》为基本依据,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推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切实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落实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确保干部调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总结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制度,逐步形成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条例》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定。

  (四)深化理论研究

  针对干部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注意吸收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历史经验和国外相关教育培训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在认识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上取得新成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确定一定数量的调研课题,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活动,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

  七、坚持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一)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

  围绕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来开展教育培训,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引导广大干部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理论上的提高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际本领,把学习上的收获转化为指导工作、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要把学习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

  干部教育培训要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实际,教育广大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增强辨别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的能力。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记“两个务必”,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反对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坚持言行一致、知行统一,反对弄虚作假、表里不一。要用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效来推进客观世界的改造。

  (三)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

  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教育培训全过程,形成和保持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引导广大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周密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汲取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成果,不断开拓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十一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干部所在单位要重视并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

  坚持和完善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组织实施中央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员、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和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中央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和高层次人才的培训。中央统战部负责组织民主党派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人事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政府公务员的培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所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财政部负责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有关政策。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认真履行各自的相关职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全国干部教育联席会议,进一步发挥其沟通协调和宏观指导的作用。各地区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要求,分级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不同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

  中央组织部要做好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的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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