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前几天在小区散步时,从一幢居民楼上忽然扔下一袋垃圾,差点砸到我的脑袋。可当我往楼上看时,却没看到是谁扔的垃圾,请问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延庆县城管大队郭秀云: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近年来高空坠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
“高空坠物”的事很难抓住肇事者,群众可采取拍照或摄像的方式及时取证,然后向城管部门举报。目前对于“高空坠物”的情形,如果属于垃圾,可依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四条予以处罚: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丢弃物给他人人身带来伤害,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则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J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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