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王勇)“你身材好、有气质、长得漂亮……非常适合做某些服装的代言人。”王小姐逛街时被一业务员夸奖,称如果经她们公司一包装肯定能很快出名,还能得到不低的报酬。王小姐将信将疑地去“试了镜”,想不到试后连续被骗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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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王小姐告诉记者,1月8日她独自在明珠广场逛街,突然被一个年轻女孩拦下来,自称是“海南某文化传播公司”的业务员,说注意王小姐很久了,王小姐的气质、身材都很完美,非常适合做一些服装的代言人。
随后该女孩介绍,她们公司专门为本地和外地的一些装饰品和服装厂家寻找平面广告模特,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跟她们签约,急需一批模特因此公司派出员工到街上“物色”。女孩一再夸王小姐的身材、气质、脸蛋各方面都非常适合,并极力邀请王小姐到公司免费试镜。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王小姐同该业务员一起到海口市某商厦15楼,被公司其他人员“审视”一番后,称需要一些资料、照片,传送给客户看。于是王小姐在该公司拍了几张照片收费380元,照片拍到一半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她,照片都拍了资料都做好入库了,为了防止王小姐毁约,王小姐必须交纳4500元的签约金。
工作人员说签约金3个月后退还,并且在签订的协议里面规定,该公司为王小姐提供一个6000元的平面广告。王小姐看到该公司装修的不是太差,并且不时有其他“模特”出入,就放心地签了协议。
王小姐签协议的第二天,再次来到该公司时,遇到几名前来讨要签约金的姑娘,一打听都是交了钱没有下文的人,王小姐于是提出要退钱,公司工作人员推脱说第二天再来。
第二天王小姐再到该公司时,该公司已经大门关闭空无一人,被骗的王小姐只好准备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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