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诱雇主敲诈钱财保姆被判管制一年
□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张泉河
本报漯河讯昨日,记者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一起保姆诈骗雇主案,女被告人张某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年初,周口市商水县农民张某和同村的杨某、黄某一起到漯河市打工。杨某介绍张某给家住漯河市区的徐某做保姆。张某在做保姆期间,故意眉来眼去勾引雇主徐某,两人后发展为同居关系。为诈骗徐某钱财,张某与杨某、黄某经过预谋,以张某急需用钱为由向徐某索要现金5000元,并说如果不给就告他强奸张某。徐某无奈,只好给张某5000元钱,张某得逞后便不知去向,直至案发。
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与人结伙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但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并能积极退还赃款,可酌情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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