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统计显示,到2006年底,全国在建秸秆发电项目总装机120万千瓦,另有三座总装机8万千瓦的秸秆发电站已投产。
记者15日从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全国在建秸秆发电项目分布在山东、吉林、江苏、河南、黑龙江、辽宁和新疆等地;山东单县、江苏宿迁市和河北威县三座秸秆发电站已投产发电。
“我国秸秆发电迈出实质性步伐。”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我国每年产生6亿多吨农作物秸秆,发展秸秆发电,不仅可减少大量焚烧造成的污染,而且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一个2.5万千瓦的秸秆发电站,每年消耗秸秆20万吨,可为当地农民增收4000万元,惠及近5万户农户。
为充分利用秸秆这一重要能源资源,2003年以来,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了江苏如东、山东单县和河北晋州3个国家级秸秆发电示范项目,拉开了我国秸秆发电建设的序幕。
目前,国家对秸秆发电实行优惠电价政策,上网电价高出燃煤发电0.25元/千瓦时,并可享受税收减免。
“随着配套政策不断完善,以及秸秆发电技术进步和原料收储运体系形成,我国秸秆发电产业必将取得更快发展。”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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