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共有14个省区完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中央关于“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换届意图得到很好贯彻。《瞭望》周刊报道说,专职副书记分工中究竟是多一些,还是少一些,是实一些,还是虚一些,答案都不一样,甚至是五花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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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专职副书记忙得很,每天吃饭都吃不过来”,一位换届后的县委副书记说。班子里保留一名专职副书记,是这次换届中的一个突出特点。目前,已经换届地区的一些党委班子中,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出现了多种结果,面临一种举棋不定的难题。
由于专职副书记是一个崭新的岗位,所以分工中究竟是多一些,还是少一些,是实一些,还是虚一些,从14个已经换届的省区来看,答案都不一样,甚至是五花八门。
以江苏省为例,对副书记的定位,省、市、县三级党委都不一样,而且市与市之间也不一样。江苏省委一名专职副书记是沿用原来的分工,职责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扬州市规定专职副书记只分管党务群团工作,盐城市专职副书记只负责开发区工作,有的市是维持专职副书记原来的岗位,还有的只负责农村工作。少数县级党委中,专职副书记还有兼任政法委书记或纪委书记的。
一些组工官员认为,关于专职副书记的分工问题,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各地在具体分工中碰到一些难题。
按照“专职副书记可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带来两种倾向:一是各位常委分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专职副书记会“闲起来”,无事可做;二是专职副书记分管的一些工作,成为被分管常委必过的一道关,影响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实施。
综合各地的情况,目前副书记的职责存在三种较为集中的类型设置:一是专职综合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临时工作。二是专职党务型。负责党群工作、政治工作,与市长(副书记)的分管经济、行政工作相对应。三是兼职综合型。专职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同时完成书记交办的有关工作。
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说,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很难一下子规定到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但必须处理好,否则会影响到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到班子的和谐团结。
一些党内分析人士预测,专职副书记设置也只是一种过渡性安排。在时机成熟时,专职副书记也会被取消,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常委分工负责制。所以他们认为,副书记职责难定位问题只是一个阶段性难题,需要重视它,但不要太拘泥形式。怎样有利于开展工作和班子团结,就怎样做,不需要“一刀切”式安排。(郭奔胜车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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