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法庭作证 老爸出轨
法院判决,丈夫有过错,财产分割照顾妻子
父亲提出离婚,遭失业多病的母亲拒绝。庭审时,女儿当庭道出父亲的“越轨”行为,父亲的两名朋友也出庭指称他与别人关系暧昧,恍然大悟的母亲最终同意离婚。
妻拒离婚 丈夫告上法庭
家住北碚的刘华(化名)夫妇,结婚后育有一女刘英(化名),现年20岁。从2004年起,夫妻俩常因家庭经济发生矛盾,进而影响到了夫妻感情。后来,当刘华以两人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时,则遭到了失业在家而且多病的妻子拒绝。后经北碚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两人婚姻关系才得以保存,但夫妻关系一直处于“冰火不相容”。2005年4月,刘华开始搬到外面租房居住,并不时有传闻称他与别的女人关系暧昧,其妻一直不信。去年10月,刘华再次提出离婚,还是遭妻子拒绝。后来,刘华向法庭起诉离婚。
女儿作证 父亲“出轨”
昨日庭审时,正当法官在询问刘华离婚理由,他们的女儿刘英突然出现在法庭,面对法官当众对母亲“告密”,称有一天晚上12时左右,她到传闻中的父亲的“朋友”小娟(小)处找他。“当我敲门前,小娟家中的灯都还是亮着的,我一敲门灯就熄了。”刘英说,“过了许久,小娟才穿着一条棉毛裤出来开门。我说要找我爸爸,她说不在。正当我要往屋里闯时,父亲走了出来”。
随后,刘某的一名朋友也作证称,常看到刘华、小娟两人在一起,两人曾手牵着手从单位出来。另一名证人也称,有时看到刘华早上从小娟家出门,下班又回到小娟家。对此,刘华称女儿所说的情况属实。获知这些情况后,刘华的妻子哭着同意了离婚,但随即以丈夫有错为由,提出了补偿两万元的要求。
财产分割 适当照顾妻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刘英的证言予以确认,两名证人的证言无矛盾的地方,且相互印证,法院给予确认,并作为定案依据。法院还认为,此案中虽有证据证明刘华与小娟关系暧昧,但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两人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故对其妻提出的两万元补偿要求不予支持。考虑到刘华与小娟关系暧昧是导致刘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刘华有过错,故在最后的财产分割时,给予了刘华的妻子适当的照顾。
“我出来作证告密,只是希望母亲早点解脱,不要在生活在这种没有感情的婚姻下。以后,我会好好照顾母亲,让她过得更幸福。”庭审结束后,刘英面对不解的旁听者,她如是说。
重青报记者舒航 实习生黎小蜂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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