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发票贪污公款8万元
甘肃省敦煌艺术剧院一副院长领刑6年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原甘肃省敦煌艺术剧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王某,利用舞剧《天马萧萧》、《丝路花雨》赴河南、北京演出之际,用虚假发票虚报26.56万元公款,并非法占有其中的8.06万元。
2002年3月25日,甘肃敦煌艺术剧院和河南省豫华旅游开发公司在兰州市签订演出协议,双方约定,甘肃敦煌艺术剧院聘河南省豫华旅游开发公司刘某为舞剧《天马萧萧》、《丝路花雨》的演出经纪人。同年7月,王某从敦煌艺术剧院财务部门借经费51万元,带领《天马萧萧》剧组人员赴河南、北京演出。演出期间,刘某因无法按规定支付演出费用,数次向王某共借款13.50万元。回兰后,王某共报销支出64.4176万元,虚报26.56万元。冲抵作曲费3万元、刘某借款13.50万元以及编导创作费中尚有2万元未报销的费用,王某非法占有虚报款项8.06万元。
<兰州晨报>供稿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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