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定量2007年工作目标
今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要比2006年减少大约1467人以上
侯利红
2007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要在2006年的基础上下降1.3%,一次死亡3~9人事故起数下降3%,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下降3%。
这是国家安监总局设定的新年工作目标。昨天,安监总局公布了2007年的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指出,200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扎实有效地做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定的到2007年的目标任务,推动和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安监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死亡112822人,同比减少14267人,下降11.2%。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2357起,同比减少249起,同比下降9.6%;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特别重大事故95起,同比减少41起,同比下降30.1%。
照此计算,今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要比2006年减少大约1467人以上,重大事故减少71起,特大、特别重大事故减少3起。
为实现以上目标,安监总局表示,2007年,除了将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外,还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重点查处官商勾结。
据了解,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目标还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死亡人数下降2.0%,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1.2%,铁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2%,水上交通、农机、渔业船舶死亡人数下降1.0%,火灾事故力争下降。
安监总局决定,将主要安全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和政绩业绩考核,同时将2007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省(区、市)、重点行业,加强进度监控考核,每季度公布实施情况。
安监总局昨天同时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8日~14日,煤矿又发生重大事故4起,造成18人死亡和下落不明;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一起,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
“虽然我们把年度控制考核指标一一分解下去了,但最终能否达到目标,还要看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执行力度。”昨天,安监总局一位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透露,目前,安监总局正在逐渐完善相关机制,今年将推出系列举措来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落实到位,“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一个也别想逃脱。”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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