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市质监局12365质监投诉办公布了“2006年十大投诉案件”。分别是:1、山东盛大塑业公司投诉烟台某制冷公司生产的空调机组质量案;2、河南开封市通利液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诉烟台某仪器公司生产的洛氏硬度计质量案;3、消费者钱某投诉烟台某家具公司生产的家具质量案;4、青岛科瑞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烟台某压缩机公司生产的活塞式空气压缩机质量案;5、岳阳湘钒化工有限公司投诉莱州某化工机械厂生产的离心机质量案;6、烟台市民付永国投诉某制冷公司生产的冰箱质量案;7、烟台现代建材有限公司投诉烟台某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钢化玻璃质量案;8、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久才峪村朴明叶投诉烟台某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型装载机质量案;9、蓬莱市民季冬霞投诉烟台某家具公司生产的家具质量案;10、烟台市民肖义兴投诉某电子股份公司生产的彩色电视机质量案。
去年7月初,烟台现代建材有限公司李某在某家具市场购买一块钢化玻璃。使用不久,玻璃在一天深夜突然爆炸。李某与经销商交涉被告知“钢化玻璃不可能自己爆炸,一定是使用不当所致。”质监部门通过技术鉴定,得知含有渣滓的钢化玻璃很难被识别,而这些问题产品容易炸裂。多方交涉后,厂家最终确认是产品质量问题给予赔偿。
消费者钱某购买的烟台某公司生产的餐桌和六把椅子出现虫蛀现象,该公司表示,这些木制家具已过三包期,长蛀虫的事情不归他们管。质监热线工作人员指出,该家具虽然已经过了三包期限,但出现虫蛀现象不是消费者人为造成的,是生产家具产品原料烘烤处理不到位所致,属产品的质量问题,通过协商,厂家对家具进行了维修。(晓波为民 孟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