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6日讯
近日,为了筹集上大学的学费,家住天津农村的20岁的小涛(化名)和哥哥走上了抢劫的道路。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抢劫罪将2人提起公诉。
2006年7月,小涛考取了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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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预谋,二人于2006年7月18日10时许,携带木棍到朝阳区麦子店某银行,由哥哥指定作案目标后,小涛持木棍击打从银行取款出来的何某面部,并抢走何某随身携带的纸袋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6万多元及手包1个(价值人民币900元)。
小涛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归案,而他的哥哥则于当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赃款赃物均被起获并发还被害人。
检察机关说法
两名被告人无视国法,为图私利,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二被告人系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付中)(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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