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一截流589万税款未入账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4月,原巴中地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成立,同年5月,魏林森任该局局长并主管会计工作,陈鉴任会计,负责票证管理和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及经费会计工作。1996年12月张红英调入该局任辅助工会计。
罪行二局长与手下私分339万元1998年7月,陈鉴因其他问题在单位受处分被调离直属分局会计岗位,由张红英接任该局会计工作,但陈只向张移交了该局2个银行账户及印鉴,没有向张移交所截留的未入账入库的税款及税票,后与局长魏林森将其中339万元平分,其余2506641.71元被陈隐瞒独自据为己有。
罪行三继任局长瓜分120万元2000年12月15日,魏林森被免去直属分局局长,调巴中市地税局工作。曹忠诚调任直局分局局长,陈鉴又调回任该局任计财科科长。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曹忠诚先后在陈鉴处借到滞留税款93万元,用于个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直到案发。其间,曹忠诚得知陈鉴处有137万元税款没有入库,与陈鉴、张红英3人共分120万元,留17万作为以后的活动经费。
罪行四一被告涉嫌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同时查明,曹忠诚于2005年2月8日11时许,驾长安车行至成南路一路段,因其操作不当,将在公路外卖甘蔗的黄文义和喻以政撞伤,长安车又从黄文义身上压过,并将黄文义拖出20米远,黄文义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巴中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认定,曹忠诚负全部责任。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对其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此案将于今日继续审理,本报将关注。
文/图特约记者苗志勇记者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