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500”供热公司获悉,因市区部分区片居民家里的暖气设施到了更新年限,老化、锈蚀严重。今年采暖季过后,公司将对新桥区域、云龙里、桃花街、市府区域和毓秀小区进行室内暖气设施改造。
据了解,我市实行集中供热多年,不少居民家中的暖气设施已超期“服役”:有的直接影响到供热质量,造成室温不达标;有的单元因老化、锈蚀严重,承压能力低,甚至危及到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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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客户服务中心郑主任介绍说:2006—2007年采暖季结束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与居民广泛协商,逐步对上述区域进行改造,也希望广大居民能给予配合。(李世万孙致霞)
新闻链接:《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居民住宅用热设施的维修,由供热单位负责。自用热设施投入使用之日起,阀门、管道、散热器分别在3年内、5年内、10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上述期限的,用户承担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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