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16日电(记者张敏)2007年,江西省将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并将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西省巩固提高“两基”成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电视电话动员会上了解到的。
江西省副省长孙刚介绍,江西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将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免收学杂费后所需要的经费,将主要由中央和省财政承担。他表示,“这是一个历史性转变,对义务教育的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并将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省财政还将每年安排资金解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问题,建立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资金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和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倾斜,让社会各个阶层共享发展成果。
据江西省教育厅介绍,为加强“两基”工作,江西从教育体制、经费、贫困生助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实效的工作。2006年全省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降至0.35%和2.57%,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另外,从今年开始,全省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将达到6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将达到80元。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宣布,在巩固西部地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07年在中部和东部地区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全国1.48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所需经费全部纳入预算,足额安排。
据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室副主任汪明介绍,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工作率先在西部地区启动。该项政策实施一年来已经使近50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直接受益。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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