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宙伟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近期推出了办案“十大禁用语”,让人记得也快,忘得也快。
因为这“十大禁用语”实在禁得有些无聊。我认为,办案人员询问的内容、语言包括语气都应当以效果、效率为标准,嫌疑人不是教室里的学生,用不着客气和哄着,怎么就不能采用孙子兵法“兵不厌诈”之类的灵活方式和策略的办法进行调查?
分析这“十大禁用语”,倒觉得很有些效果,甚至很有些艺术性:
一、“不说就多判你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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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钱退出来就没事了”。钱退出来,就没钱什么事了,再说你的事,不可以吗?如果你的事可能因此从轻了,有什么不好吗?
三、“不老实交代就把你关起来”。这句话算不上威胁的话,反而是句大实话,充其量是有点废话之嫌。
四、“事情说清楚你就可以回家了”。如果人家真的没有问题、没有罪,把“问题”说清楚了,你能不让人回家吗?禁用语本来是为了改变检察人员认为“嫌疑人一定有问题”的思维定式,这句一禁似乎反倒默许了这个定式。
五、“事情说出来,算你自首”。虽然也是一句许诺,但也确给嫌疑人指明了一条自救的出路,如果真的因此而自首了,怎么不是一句有益的启发?
六、“我们调查过了,就是你干的”。典型的“兵不厌诈”。其实,说这句话,造成嫌疑人心虚,检察官也“心虚”,但是,如果“嫌疑人”真的没干,他还心虚吗?
七、“你所有的事情我们都清楚”。参见上条。
八、“别人都说了,你还不说”。也参见第七条。
九、“快说吧,不就是拿了别人一点钱吗”。多么诚恳质朴的促膝谈心,要是我,肯定全说,人家都这口吻了,咱还扛什么呀?
十、“你不说就是不老实”。最后这一句有点“定性”意味,但有什么问题吗?甭管说实话说假话,说了才能判断你是老实还是不老实。你不说,什么也不能判断,连你是个老实人也无从判断。J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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