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6日电(记者 赵兰英孙丽萍)为时一年的“请给荧屏亮分”活动,16日在上海落幕。10万多名观众积极参与,找出2万多条差错。主办方《咬文嚼字》编辑部在此宣布:与图书、杂志、报纸相比,在语言文字的运用上,电视是最差的,差错率最高。
这次被检查的有中央电视台、北京卫视、重庆卫视、东方卫视、安徽卫视、广东卫视、黑龙江卫视、湖南卫视、山东卫视、四川卫视、云南卫视、浙江卫视等12家电视台。主办方将一家电视台一个月的节目,全部录像刻盘。对读者指认的差错,皆复看原节目,进行核实。随后聘请语文专家,进行核定。最后选择主要的差错反馈给相关电视台。
10万多名观众,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参与了这项活动。经过专家审核,观众指认的2万多条差错,有3551条确认无疑。由此推算,12家电视台在一个月中出现的差错,平均近300条之多。这些差错主要为语音差错、文字差错、词语差错、文史差错等等。如中央电视台《幸运52》中,主持人将白居易诗“曲终收拨当心画”的“拨”字,念成“拔”字,将“豆蔻年华”解释为“十三、十四岁的少男少女”等等。不容忽视的是:电视剧及电视广告中的差错,占了荧屏差错的三分之二强。
《咬文嚼字》编辑部分析,造成电视语言文字运用差错多的主要原因是:文字规范意识差,思想上不重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高于文化素质;没有专职人员和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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