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被恶搞成公共厕所的标志,用影视明星的头像把奥运吉祥物福娃改头换面。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官方网站采访时表示,恶搞之风蔓延到北京奥运会徽、吉祥物上,不仅亵渎了奥运精神,而且也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北京奥组委将视事态的发展,保留对某些侵权行为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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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字穿裙子成女厕标志
据悉,在某门户网站上,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被恶搞成公共厕所的标志。其中,将“中国印”变成灰黑色,成了男厕所标志;将“中国印”中的“京”字穿上裙子,则成了女厕所标志;下面都把奥运五环标志改成“男”字或“女”字。该帖子发表之后已经有千余人次点击,还被收藏进“精华”区,并且在该网站体育版块的首页放有图片链接。
此前,也有网民将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恶搞,将五个福娃的头做了“换头术”,用一些影视歌星的头像代替,版本多达20多个,有的还将其搞成“恶搞福娃合集”。
奥运会徽已做全方位保护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士表示,早在2003年公布奥运会徽和2005年公布奥运吉祥物时,奥组委就曾分别发出公告,就保护会徽、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做出声明,告知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徽记、吉祥物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亦不得将该徽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同时,北京奥组委对会徽、吉祥物从商标权、著作权、奥林匹克标志等方面,做了全方位立体保护。不论恶搞者是否出于商业目的均构成了侵权。另外,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而发布恶搞会徽、福娃,往往与商业利益息息相关,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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