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赔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及该公司上海静安支公司日前被告上法庭。原告要求两被告支付保单约定的33万“身故”保险赔偿金,以及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34万余元。
据死者———68岁的上海退休教师陆先生的女儿陆小姐介绍,去年5月下旬,父母参加了上海某银发旅行社的“银发之旅-北京六日游”活动,并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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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姐母亲回忆,事发当天天气预报要下雨,但导游仍坚持更改行程,安排老人上长城。
到了长城后,因错过缆车乘坐点,身穿雨衣的老人只得步行往下走。在下一个很陡的斜坡时,领路的陆先生不慎摔倒并顿时昏厥。被送到医院时,陆先生已经死亡。
父亲死后,陆小姐将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并要求理赔。去年10月17日,陆先生家属收到一份书面《拒赔通知》。
在《拒赔通知》中,保险公司称,根据有关法律和保险合同,陆先生的情况不属于赔偿范围。
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陆先生家属的代理律师徐瑶棋表示,当地医院出具的诊疗报告已证明陆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脑外伤,并确有创口和出血。
对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律师薛安军表示,据公司了解,陆先生生前患有高血压。
薛安军解释说,由于北京当地医院诊断陆先生的死因为“颅内出血或猝死”,对于这一死因是由于外伤还是其自身疾病造成的并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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