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称可能采取法律行动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针对近来一些网站出现恶搞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的问题,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恶搞之风蔓延到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上,不仅亵渎了奥运精神,而且也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北京奥组委将视事态的发展,保留对某些侵权行为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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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03年北京奥运会会徽发布和2005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发布时,奥组委就曾分别发出公告,就保护会徽、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做出声明,告知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徽记、吉祥物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亦不得将该徽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这应在法律上视为北京奥组委对上述恶搞者提前发出的忠告。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作为2008年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的著作权人,北京奥组委有权利保护其不被篡改,不论恶搞者是否出于商业目的均构成了侵权。另外,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而发布恶搞会徽、福娃,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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