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刘华 记者 葛妍)昨日,市市政公用局、经委、公安局、质监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南京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工作指导意见》。据此,我市今后在用车辆改装成压缩天然气汽车,应在定点改装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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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起,我市开始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目前已拥有天然气公交车500辆,出租车350辆。但市市政公用局公用二处副处长侯俊透露,我市还没有一家具备改装资格的厂家,有的找的是外地的厂家,有的则在小作坊里进行改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据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车用天然气气瓶属于特种设备范围,其介质易燃易爆,万一泄漏发生爆燃或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四川省就曾发生过一起事故,由于改装设备质量不规范,放在出租车后备箱内的气瓶接口处出现漏气,导致了整辆车的爆燃。
四部门联合制定的《指导意见》称,南京今后在用车辆改装成压缩天然气汽车,应在定点汽车改装厂进行改装。定点改装厂由具备1级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的本市汽车制造企业,或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自愿申请,上述四部门将组成考评组从企业资信、场地、设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符合条件的联合发证。定点改装厂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另据悉,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后,应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汽车燃料种类变更备案手续,并使用统一的天然气汽车标志和质监部门核发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钢瓶每三年还需到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时,相关单位将提供备用钢瓶。
针对出租车驾驶员反映较大的改装车辆无法上保险的问题,侯俊表示,目前已经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今后凡是在定点改装厂改装的车辆,都可参加燃气汽车燃气装置保险。
另据市政部门透露,今年我市将建设7座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并对非民用户气价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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