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北京一家注册资金为20万元的小型科技公司想开一个企业账户,却一连在7家银行碰了钉子。“个别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采取对企业开立账户设定最低金额标准的做法,违反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规定。
| |
注册资金额较低的小企业在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经常被银行以“未达到开户最低金额”为由拒绝。而据记者了解,部分商业银行各有“行规”:有的要求企业至少有50万元注册资金,还有的要求是100万元。
央行负责人士昨天说,现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开立账户并没有最低金额方面的限制。银行账户是存款人办理存、贷款和资金收付活动的基础和门户,是社会资金流动的起点和终点。为支持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现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存款人规定了平等的开户条件和标准,其中并未对企业开立账户设定最低金额标准。企业只要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户条件,履行规定的开户程序,均可自主选择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开户银行,但银行不得歧视和选择客户。
“个别商业银行拒绝为小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做法,影响了小企业正常的资金结算,损害了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致力于为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营造公平支付服务环境的宗旨相悖。”这位负责人昨天强调。
央行负责人表示,存款人可根据自己的客观需要和各银行服务质量的不同,自主选择开户银行,而银行应本着公平、平等的原则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为客户办理结算账户业务。银行在受理客户开立结算账户的申请时,应根据账户管理制度规定的条件审核存款人的开户资格,不得在制度规定之外为客户开立结算账户设定其他限制性条件或歧视性规定,对开立结算账户这一基础性金融服务的服务对象进行排他性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