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17日典 “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已发传票,传台湾“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等五位“总统府”官员19日出庭作证。检方指出,如果陈唐山等人拒绝证言,将声请法院裁罚。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院传讯的“总统府”官员是陈唐山、二局局长余新明、二局三科科长吴倩萍、政风处长谢建财、一科科长萧益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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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的庭讯,合议庭将会询问陈唐山等人,“总统府”核定“国家机密”的程序、任内有无承办过类似案件、“国务机要费”案的六件“秘密外交”有无依法核定为“国家机密”等问题。一般预料,陈唐山等人的答复将会如同“总统府”函覆法院的说词,以这是“专属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为由,拒绝说明。
合议庭将会给检辩诘问证人的机会。检方已做沙盘推演,如果陈唐山等人拒绝证言,将声请合议庭裁罚三万元以下罚款。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陈唐山等人证词不实,法院可依刑法伪证罪追究刑责;如果有相关文件存在,“总统府”官员故意不拿出来,法院还可依刑法隐匿公文书罪论处。
合议庭去年底曾两度函询“总统府”提供核定六项“机密外交”的相关公函;但“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先是回函称这是“总统的职权”,后来更以“这是专属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并非总统府所能函覆”,两度拒绝法院函询。
由于“总统府”一再“拒绝”法院的函查,公诉检察官在上次庭讯时,曾要求法院传讯“总统府”最近五任的秘书长及相关承办官员出庭作证,审判长当时仅裁准传讯四名官员。对于是否传讯历任“总统府秘书长”,审判长表示“再行研究”,但日前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只传现任秘书长陈唐山。
另据报道,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的台北地院合议庭,周五传唤“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等五人出庭作证,台湾“总统府”昨天傍晚表示,“府”方正在研究处理中,陈唐山尚未决定是否到庭。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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