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企老总侵占、挪用70万获刑9年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林劲标)买来自己住的新房,购房款、装修费等竟要单位埋单,甚至连给自己老爸的养老费,都要单位出钱……昨日,一外企老总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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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被告人杨学和美籍华人傅从合作,成立了一家高尔夫用品公司,由杨学出任公司总经理,傅从为董事长。2004年4月,杨学以傅从欲送自己结婚贺礼为借口,指使公司会计、出纳从傅从汇入公司的款项中,以支票形式转款22.4万元,随后用于支付其购买个人住房的余款。同年11月,杨学又指使出纳从公司账户中提取现金9万元据为己有。随后,杨学又指使出纳以发工资的名义,分两次将公司的退税款共16万元提取出来,存入其父亲的私人账户。
加上其他的案件,杨学共侵占公司财产47.4万元人民币;挪用公司资金27.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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