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实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包干结算试点,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将平均下降78%——
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媒体通报,从今年2月1日起,贵阳市将实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包干结算试点,参保病人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平均下降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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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列为首批医疗费用包干结算范围的疾病为急性阑尾炎、胆囊结石、腹股沟疝、白内障等4种(见附表);省交通医院、贵阳市三医、贵阳市四医、贵医附院等4家医保定点医院因医疗费用较低、收治病例数相对较多成为首批试点医院。
根据规定,在具体手术治疗中,无论实际发生费用高于或低于规定的包干金额,医保基金和参保病人均要按规定的包干金额支付。
门诊或住院治疗单纯性白内障费用,参保病人只承担包干的自付部分和植入的人工晶体最高限价以上的费用,其余的包干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在门诊多次治疗白内障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按一次单病种包干定额结算。单病种包干定额包括术前检查费、术前体检费、术前药品费、检查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一次性医用耗材费及临床病理费、检验费、术后药品费、复查费等全部医疗费用。
阑尾切除术、胆囊切除术(开腹手术和腹腔镜手术)、疝修补术的单病种包干定额,包括住院标准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疗费、检查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一次性医用耗材费及临床病理费。
救护车使用费、取暖费(含空调费)、陪床费、超标准床位费、病案查询卡费、一次性日用品费、水电费、议价血费等医疗服务费,将按物价规定标准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除上述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外,试点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保人员收取其它费用。
贵阳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员谈到,上述4种疾病的参保患者如选择在非试点医院就医,其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全部按试点前的参保人员住院结算办法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如欲进一步相关详情,可通过拨打贵阳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或登录贵阳市劳动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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