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欣华)针对近来一些网站出现恶搞2008年北京奥运会徽、吉祥物的问题,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恶搞北京奥运会会徽和吉祥物,既是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又亵渎了奥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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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负责人表示,北京奥组委将视事态的发展,保留对某些侵权行为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他说,北京奥组委曾分别发出公告,就保护会徽、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作出声明,告知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徽记、吉祥物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也不得将该徽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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