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甄世宇)内地金融机构赴港发人民币金融债将指日可待。昨天,中国人民银行以公告形式发布了此项业务具体的平盘及清算安排,同时宣布中银香港将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可通过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汇入具有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内地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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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上述两项有关安排将在各项技术准备及相关管理办法完成后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还表示,将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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