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举行记者会 称今年是反“台独”关键时期(实录)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定于1月17日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 |
[杨毅]: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杨毅,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局副局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来主持。
今天是国务院台办2007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借这个机会,我向在座的各位,也希望通过各位向广大的台湾同胞致以新年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按照惯例,新闻发布会每年第一次都要对两岸关系进行回顾和展望。
2006年的两岸关系,可以概括为“一个主题、三个特点”。“一个主题”就是和平发展。在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进一步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三个特点”是:第一,“台独”分裂势力挑起两岸关系紧张的行径遭到两岸同胞的强烈反对和谴责;第二,两岸同胞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光明前景有了更深切的认识,相互间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共同利益更为紧密;第三,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2006年两岸间接贸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
一年来,我们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主张和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的重要主张,深化了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重要主张的内涵,指明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方向。我们广泛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继续与岛内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各政党开展交流与对话,先后成功举办两岸经贸论坛和两岸农业合作论坛系列活动,并继续推出和落实一系列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两岸经济交流与人员往来的发展。去年全年,两岸间接贸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台湾居民来大陆预计突破440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预计突破20万人次。
今年是反对“台独”、维护台海和平的关键时期
2007年是反对“台独”、维护台海和平的关键时期。台湾当局通过所谓“宪改”谋求“台湾法理独立”的活动将进入实质阶段,两岸关系将面临严峻挑战。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仍然是两岸同胞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我们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是绝不容忍“台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广泛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努力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我们将继续扩大两岸人员往来,拓展两岸各项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希望早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两岸直接“三通”方面取得新突破。
我们将继续与反对“台独”、认同“九二共识”、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党派团体广泛开展交流与对话。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两岸对话与谈判即可恢复,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我们对未来两岸关系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下面,我愿意回答各位的提问。
[台湾东森电视台记者]:很高兴能参加您新春第一次主持的记者会,我很荣幸第一个发言。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最近在大陆昆明抓到了一个台湾的通缉运钞车劫案叫李汉阳,那么这个案在台湾也相当关注,现在请问这个嫌疑犯大陆抓到以后,打算什么时候遣返?据说还有很多的疑犯和同犯在这儿,是不是一同要遣返到台湾?另外,“金门协议”,是不是未来扩大和台湾通缉犯逮捕的解送。台湾最近在传,大陆是台湾逃犯的天堂,对此说法,大陆有什么说法和想法?
[杨毅]:第一个问题,关于李汉阳的情况。据我们了解,李汉阳将在近日循“金门协议”进行遣返,至于具体的遣返日期,要由两岸红十字组织商量决定。
第二个问题,关于两岸合作打击犯罪的事情,随着两岸经贸关系和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涉及两岸各类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两岸一些犯罪分子开设地下钱庄,制售假币,通过电信诈骗以及从事绑架、勒索、贩毒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大陆司法机关积极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依法维护两岸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比如去年初,大陆海关缉私部门与台湾警方合作,破获了以台湾人钟万亿为首的特大犯罪集团,查扣毒品海洛因近57.4千克。不久前,大陆警方快速反应,在云南昆明抓获了台湾抢劫运钞车的嫌犯李汉阳,与此同时,依据“金门协议”,大陆有关方面秉持惩治犯罪、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宗旨,一直坚持遣返侵犯台胞合法权益的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2005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与连战主席会谈所达成的共识中强调,要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大陆司法机关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打击涉台犯罪,继续推进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我们坚决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为台湾同胞谋福祉、办实事的诚意不会改变。
[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针对东森电视台记者的问题,我想再问一点,这次抓李汉阳是由公安部主导,我想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是台湾警方先通知大陆,还是大陆警方先注意到这件事情才会抓获。另外一个问题,针对王又曾,好象他已经离开上海了,针对这一点,发言人能否证实?第三,从1月1号开始,台湾记者进来也适用奥运台港的通知,针对主管机关好象有点模糊,请发言人解释一下。
[杨毅]:第一个问题,关于抓获李汉阳的详情,我不太了解,不过我手中有一份公安机关事后发布的新闻稿,我可以念一下相关的内容,也许有助于了解相关的情况。
“2007年1月2号,台北市发生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随后搭乘飞机逃往香港并潜入大陆。1月5号,大陆警方得知此事后,立即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查找该犯罪嫌疑人下落,并全力实施抓捕。广东、云南省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在逃往香港的当天即潜入广东境内,与其胞弟已经会合,于1月6号转往云南昆明,藏匿于一住宅小区之内。1月9号深夜24时,云南省公安机关采取果断行动,将李汉阳捕获,其弟也因涉及窝藏、包庇犯罪被抓获”。这是公安机关发布的新闻稿,我想对你有帮助。
第二个问题,我们是从台湾媒体的报道中得知,王又曾是从台湾到达香港再进入大陆到达上海,王又曾持有合法的来往大陆的证件,他什么时候到达、什么时候离开上海,我们不了解。
台湾有人在散布一种论调,指责大陆没有将王又曾遣返回台湾,我觉得这种说法毫无道理。大家可以想一想,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有关方面表示王又曾是1月13日离开赴美,而台湾有关方面发布通缉王又曾的时间是1月15号,也就是说,王又曾被台湾方面通缉之前已经离开大陆了。这样的话,又何来遣返之说?我想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台湾海基会1月12号、15号曾两度致函海协,也只是提供了王又曾夫妇和李汉阳的一些基本的资料,也只是表示未来侦办案件可能涉及搜集相关事证时,请海协予以协助。
我在前面已经讲到,多年来,大陆司法机关积极推动两岸合作打击犯罪,依法保护两岸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我们将一本初衷,继续加强两岸合作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
我在前面已经讲到,多年来,大陆司法机关积极推动两岸合作打击犯罪,依法保护两岸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我们将一本初衷,继续加强两岸合作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记者]:刚才您介绍去年两岸经贸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请发言人对2006年两岸经贸发展做一个回顾和评价?另外,再请您对2007年两岸经贸的趋势做一个展望,再谈谈您有什么期许?
[杨毅]:2006年是两岸经贸关系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两岸投资贸易继续保持发展势头,据商务部门统计,2006年共批准台资项目3752项,合同资金113.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21.4亿美元,全年两岸间接贸易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78.4亿美元,比去年同比增长了18.2%。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207.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5.3%,大陆从台湾进口871.1亿美元,同比增长16.6%。
第二,两岸农业、信息产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持续保持热络。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国共两党成功举办了两岸经贸论坛和两岸农业合作论坛系列活动,分别出台了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20项政策措施,成功地举办了两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进一步搭建了两岸信息产业合作的平台。
第三,两岸“三通”取得新的进展,顺利促成了两岸客运包机的节日化和货运专案包机。
第四,台资企业在大陆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逐渐升温。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落实两岸经贸论坛和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取得的成果,把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将继续办好两岸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不断深化两岸电子信息产业的合作;继续务实推动两岸“三通”;争取尽快实现两岸客运包机的周末化、常态化,以及货运包机的便捷化;进一步加强两岸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以民间方式就建立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和货币清算机制等问题进行沟通和研讨;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两岸贸易投资与人员往来的直接、双向进行,积极务实地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向更广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发展。
[台湾年代记者]:延续刚才王又曾滞留的问题,他在大陆有投资事业和资金往来,如果台湾方面想要来大陆调查相关的犯罪事证,寻求司法协助的可能,大陆方面的态度如何?另外,有人说大陆是收容犯罪者的天堂,为了避免这种事件再度发生,两岸是否会有制度化的机制,来遣返所有的司法犯罪者?1990年的“金门协议”,不知道是不是有不足的情况,未来有积极的做法?
[杨毅]:我想,大陆方面对于加强两岸合作打击犯罪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两岸以适当的方式也进行了很多不同程度的合作,台湾方面提出的派司法人员来大陆调查的要求,我们认为是不适宜的。据我们了解,两岸的红十字组织一直按照“金门协议”实施遣返作业,我想今后还会继续按照“金门协议”安排遣返工作。关于两岸合作打击犯罪的事情,刚才我已经回答过了。
[1][2][下一页] |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