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冠心病介入诊疗、白内障超声乳化、面部轮廓整形等8项医疗专项技术,今后须经卫生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准入标准才能开展。记者今天从市卫生局获悉,《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8项专项技术管理规范自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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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设立专项诊疗技术门槛,是上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努力降低病人医疗风险而推出的重大举措,不符合准入标准,不具备软硬件基础的,将一律停止开展相应专项技术。这也是上海在国内率先制定实施的专项技术准入标准。
列入8项医疗专项技术准入标准管理的还有血液透析技术、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高强度聚焦超声技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和心脏导管消融技术。市卫生部门分别制定了符合准入标准的管理规范。
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医院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技术准入标准内提出的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施等各项条件进行对照和审查,如条件符合必须于2个月内向市卫生局重新申请办理诊疗科目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单位开展专项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价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凡是未通过专家评审或逾期未申报的,一律停止开展相应专项技术。
据介绍,“医疗技术准入”是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促进医学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目前首批确立出台的8项专项技术准入都是在临床应用广泛、技术要求高的专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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