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月16日电(记者耿学鹏)陕西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实施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明确各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积极引导公路沿线农民投工投劳养护公路,并提出个人、农户可以分段承包养护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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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出台的《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农村公路中因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原因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养护的路段,可以实行干线支线搭配,好路差路捆绑,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养护,也可采取由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养护,并签订养护合同,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意见》运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引导沿线农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事业。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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